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guī)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日前通報了2023年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主要蓄滯洪區(qū)、重點防洪城市、南水北調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沿海地區(qū)防臺風行政責任人名單。
此次共通報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2521名,其中北京、天津、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貴州、云南、陜西、寧夏、新疆等20個?。ㄗ灾螀^(qū)、直轄市)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ㄗ灾螀^(qū)、直轄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由司令員擔任兵團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此外,全國333個地級行政區(qū)有249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較2022年增加22個。
國家防總要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壓緊壓實各方防汛抗旱責任,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注重源頭治本、精準治理,強化關口前移,優(yōu)化安全監(jiān)管,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洪澇干旱災害風險,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各項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開局起步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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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關于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的通報
國汛〔2023〕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防汛抗旱指揮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guī)定,現(xiàn)將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主要蓄滯洪區(qū)、重點防洪城市、南水北調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沿海地區(qū)防臺風行政責任人名單予以通報。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如因工作調整等原因發(fā)生變化,由有關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另行通報并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壓緊壓實各方防汛抗旱責任,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注重源頭治本、精準治理,強化關口前移,優(yōu)化安全監(jiān)管,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洪澇干旱災害風險,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各項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開局起步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環(huán)境。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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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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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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